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物资采购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煤平朔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的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障物资供应,根据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结合平朔物资供应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物资采购工作。第二章 采购计划的分发、采购方式的制定及审批第三条 中心计划部审定和产生物资采购需求计划后,将属于集团采购中心集采目录范围内的项目(简称集采物资)交中心采购协调部统一汇总并履行逐级审批,经公司分管物供中心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采购中心办理;其余项目(自采物资)的采购申请单在集中打包后由中心计划部根据各采购部门的业务划分进行分发。原则上普通采购需求计划每月集中分发一次;遇特殊情况每月可集中分发两次;应急物资(采购计划须由公司分管物供中心领导批准方可执行)和已签订了长协的物资(定点和寄售物资)需求计划收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