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有关问题的函(赣府厅字2002157号),结合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实施情况,对江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库200236号)进行修定。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预算单位下列财政性资金的支付管理: (一)一般预算资金;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政府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支付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和清算。第四条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一)省财政厅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 (二)省财政厅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