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授信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动商户融资业务的开展,规范联保方式,防范和控制授信风险,根据中国民生银行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指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联保(即联合担保), 是指是由3个(含)以上自然人自愿组成联合担保体(以下简称“联保体”),向我行申请用于生产或投资经营活动的人民币授信业务,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一种保证方式。 联保体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所有联保体成员均须为联保体中的任一成员在我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联保责任一经确立,借款人、担保人责任共担。我行实行日常动态监管,授信一旦出现逾期,可要求联保体的任何一方清偿全额债务。第三条 联保管理实行“自愿组合、联合担保、相互监督、分散风险”的原则。第二章 联保体基本条件第四条 联保体基本条件:(一)联保体成员不得少于3户,一般控制在5-10户,其成员及所控制企业均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二)联保体成员(自然人),在本行业从业5年以上,企业成立3年以上,原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