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租赁物定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准确把握租赁物的价格,确保租赁物定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风险管理政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租赁物,是指可以作为租赁合同标的物的设备、飞机、船舶、车辆、工程机械等固定资产。本办法所称的租赁物定价管理是指对租赁物价格进行询价认定和定价审核的过程。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租赁业务所涉及的租赁标的物。第二章 职责范围第四条 业务部门的职责。(一)业务部门为租赁物询价的责任部门,负责在正式上报项目评审前,对租赁物的价格进行多方查询、询问、比较,并作出基本认定。(二)业务部门应对租赁物价格的真实性负责,按照谨慎尽职的要求,严格按照询价程序办理,杜绝询价过程中的虚假行为,严防价格失实、人为抬高价格等情况的发生。第五条 管理部门的职责。(一)管理部为定价审核的责任部门,负责在项目评审阶段,从项目风险控制和租赁物最终处置的角度,对单位价值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租赁物询价认定的结果提出独立的定价审核意见。(二)我公司指定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