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日常借、请款及报销的管理第一条 按照谁借款谁归还的原则,不准代他人借款,更不得以他人名义借款自用。第二条 日常借、请款当月借款必须在次月内报销(或销账),确因客观原因需延期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报经总公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否则,扣发当事人当月工资,直至销清全部借款。第三条 借、请款只限于本公司员工,如销售人员,日常办公/耗材采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借款(除董事长特批外)。第四条 借、请款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若遇分公司负责人不在公司或经特别授权时,由其授权人代为办理审批,事后由出纳补办有关手续。凡不按审批程序、资料不全、项目填漏、领导批示不明确等情况,无论紧急与否,出纳一概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经办人自负。第五条 若属分期付款的请款,请款人必须提供付款依据,并附上分期付款跟踪表,在付最后一笔款时,必须核对清账目,且拿回发票再支付。第六条 报销票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1、 所有报销发票必须是套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XX市国家(地方)税务监制”的新版发票,收据(税务部门认可的除外)、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