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菏泽市分公司本地交通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地交通费改革,本着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节约,有利于廉政,有利于稳定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本地交通费的作用,经市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地交通费的预算分为固定和变动,分别占预算标准的30、70%。第二章 交通费的管理与计算第三条 各县区分公司,市公司各部室、中心是本单位交通费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交通费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查、核实、统一报销。第四条 员工因岗位变动或新购车辆需调整预算标准的,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市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实岗位、安保部核实标准后,报市公司财务部审核实施。第五条 交通费变动预算部分按车辆行驶公里数计算交通费。市公司对有车并享受交通费人员按0.60元/公里报销,报销人应提供正规发票据实报销。没有车辆的人员据实报销公交车和出租车票,费用不得超过同岗位交通费预算标准的50%。第三章 预算标准的核定第六条 享受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