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第八工程公司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2 引用标准 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3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定义、划分、报告、调查与处理3.1定义凡质量达不到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3.2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3.2.1一般质量事故3.2.1.1一般质量事故的定义 凡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3.2.1.2一般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3.2.1.2.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3.2.1.2.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 3.2.1.2.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