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惠州市威廉王子皮具有限公司费用报销审批及流程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完善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定,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对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费用,是指差旅费、市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通信费、办公费、各项补贴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1、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邮政、银行、快递等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经董事长(总经理)同意并审批的公司内部自制原始凭证。2、经办人取得的原始报销凭证,若内容填写不完整;填开单位未加盖任何有效印章等,均视为无效原始凭证,不予报销。3、经办人员填写报销单时,统一用黑色墨水笔规范填写,不得涂改、挖补。否则,视为无效报单,不予受理。4、经办人报销支出费用时,报销内容应符合报销凭证的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