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门诊单据报销的注意事项一.每月1至20日接收单位上报的纸介材料。当年费用截止日期为次年的1月1至20日前申报。二.申报材料按上传或手工方式分别录入企业版,并存盘打印纸介报表。三.无手册号、上传号的非急诊费用不予报销。四. 报表的粘贴标准为,第一张审批表,按照费用发生日在左上角期逐一粘贴收据、明细、底方(如底方诊断不详细应提供相映诊断);如看急诊应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明细和底方要对应收据,同一收据的底方和明细不要分开黏贴)。五. 参保人员因外伤就诊,请在交单时附上相关的外伤说明(详细叙述受伤的地点、时间、经过,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交通意外或刑事案件,请提供司法机关开据的相映的司法证明。六. 参保人员已经使用过社保险卡,在申报未持卡的费用时需要同时提供社保卡。七.补换卡期间的医疗费用申报时请提供补换卡证明、临时卡的复印件或单位证明。八.使用企业版录入时需注意以下几点:按上传方式录入单据包括,收据上有手册号、上传号的单据, “实时结算(欠费)”字样的单据;门诊诊疗费、医事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