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融资性担保业务合作协议编号:甲 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乙 方:法定代表人: 地 址:为加强甲、乙双方业务合作,为借款人提供优质的融资服务,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所用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一)借款人:是指向乙方申请办理表内外信贷业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保证金:是指甲方按照对乙方担保责任余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缴存的资金,用于保障甲方的代偿能力。第二条 合作内容(一)借款人向乙方申请办理表内外信贷业务,甲方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二)担保的主债权具体情况根据双方在具体办理业务时签订的保证合同确定。第三条 保证金(一)在合作期间,甲方首先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存入不低于贷款人民币10%的一年活期存款作为保证金;(二)保证金存款由甲乙双方签订相应的质押合同,办理相应的质押手续,乙方根据存款金额的拾倍确定甲方在乙方全部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