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制定目的为满足*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院)放大活力、放大产值的需要,提高设计院收益、减少管理成本、增加有效控制力的需要,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以提高各*设计所的内部管理能力。 二、适用范围本考核办法适用于*设计所项目组的考核、*设计所设计人员的年度考核。有关项目考核、人员年度考核的未尽事宜及相关补充细则,由各*设计所与综合办协商补充。三、项目组绩效考核(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周期对项目组的绩效考核分为两类:项目、项目组成员,待项目成果通过客户验收后一周内进行考核。项目绩效由生产分管副院长负责考核;项目组成员绩效由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注:项目进行中途,项目组成员在技术上难以再持续进行的可申请退出该项目,其应得分值以完成的70%核算;如本人未主动提出,而项目进度已严重拖延,项目经理可将该项目移至他人继续,此时原设计人员的应得分值以完成的50%核算。(二)项目绩效考核项目组承担着执行设计院设计计划的职能,结合设计院的总体目标和项目组的职责,其对项目的考核指标为:1、项目考核目标及指标类型考核主要包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