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二、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