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部分 常熟市规划局职能配置一、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拟订市城市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及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二)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类详细规划;参与研究制定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国土、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参与、指导镇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全市建制镇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组织评审及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的评定及规划审查报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全市风景名胜区的评定及规划的审查报批。(三)负责核发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含临时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常熟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市政道路与工程管线等项目的规划验线和规划竣工核实;审核市域范围内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选址定点,参与可行性研究并按管理权限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规划审核意见。(四)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