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经济管理学院校内津贴分配试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我院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快我院各项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在大连民族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校内津贴分配试行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优罚劣的原则。2.注重工作业绩,克服平均主义,向教学一线、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 3.建立有效的考评机制,加强考核,将津贴分配与工作质量、工作效果和考核结果挂钩。二、校内津贴分类与标准校内津贴设岗位津贴、超课时津贴、科研业绩津贴、领导责任津贴。(一)岗位津贴依据大连民族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二)超课时津贴专任教师每年额定教学工作量为300标准课时,每学期核算一次工作量,对超出部分按照标准发放超课时津贴,未完成按以上标准扣发岗位津贴。教学工作量核算按照大连民族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执行。(三)科研业绩津贴在专任教师和专业技术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