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推进股级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中央、省、地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发区街道、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的选拔、使用与管理。第三条 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第四条 股级干部的配备必须严格执行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和职数。第二章 管理权限第五条 正股级干部党工委组织部任命管理,副股级干部由所在单位自行管理,报党工委组织部备案。第六条 股级干部任免,由所在单位考察,经党工委组织部研究后行文任免。第三章 民主推荐和任命报批第七条 参加民主推荐人员除具备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