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花都区区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十九大“质量强国、质量第一”精神,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规范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树立质量先进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动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区,增强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花都区区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区长质量奖)是花都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由区政府表彰和奖励,设置区长质量奖单位奖(以下简称单位奖)和区长质量奖班组奖(以下简称班组奖)。单位奖授予在质量管理和运营绩效上成绩突出,产品、服务、工程质量以及环保治污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具有显著的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或组织。班组奖授予在组织中秉持工匠精神、提炼创新质量管理经验方法、取得了优秀生产经营效益的一线班组或班组。第三条区长质量奖评审以“好中选优、树立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