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有关法律问题北京市鑫兴律师事务所 吴晓琦律师 一、融资租赁保理业务概念 目前融资租赁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的国内保理业务,是指根据双方保理合同约定,租赁公司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给银行,银行支付租赁公司一定比例的融资款项,并作为租金债权受让人直接向承租人收取租金。2007年3月1日新修订并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租赁公司可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即指银行向金融租赁公司开办的国内保理业务。保理是租赁公司解决资金来源的渠道之一,很多银行和各类型租赁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合作,其业务核心是租赁公司应收租金债权的转让。二、国内保理借鉴国际保理概念和操作模式 保理一词源于国际结算中的国际保理业务。当出口商以赊销方式向进口商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保理商(银行)通过收购债权向出口商提供进口商坏帐担保、应收帐款催收和管理、贸易融资等综合性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结算中通常采取双保理机制,即同时存在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出口商将应收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