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设计院薪酬管理规定为适应市场竞争及企业发展需要,使院薪酬体系逐步实现与市场接轨,进一步体现各级各类岗位对企业的贡献与报酬对等的原则,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推动院整体经济效益的快速、稳定发展,特制订此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一、 本次薪酬制定的原则1、 市场公平与内部公平相结合的原则2、 体现贡献与报酬对等的原则3、 以岗定薪与以能定薪相结合的原则4、 向骨干管理和设计人员倾斜的原则二、 本薪酬规定使用基础人才市场化,竞聘上岗三、 本薪酬规定使用范围院全体在岗职工四、 薪酬规定的组织与实施院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原则上有主管院领导、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经营部、企业发展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季度或半年业绩奖金。年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津贴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办公室设于人力资源部。五、 薪酬结构员工薪酬分为岗位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管理与后勤系列)、年效益奖金、项目奖金(技术系列)、单项奖励、津贴和公司福利。见附录1。六、 岗位基本工资系列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