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证券交易违规及处罚1、证券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融资融券业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2、证券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1)未按照规定程序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 (2)推荐的产品或者服务与所了解的客户情况不相适应。 (3)未按照规定指定专人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以书面方式向其揭示投资风险。 (4)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未在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中载入规定的必备条款。 (5)未按照规定编制并向客户送交对账单,或者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有效执行信息查询制度。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