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渝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办公室编制重庆渝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 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部门、项目部、管理处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第四条 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主任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