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长安大学学生专利申请与资助奖励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鼓励大学生发明创造,支持学生学以致用,形成专利技术,提高广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规范专利申请、资助及奖励管理程序,特制定“大学生专利申请与资助奖励管理办法(简称学生专利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而制定。旨在规范在校大学生申报专利行为,鼓励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实践,并实施以专利技术为依托,参与“挑战杯”竞赛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第二条 本办法所适用的对象为长安大学所有在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第三条 学生专利申请费从学校事业费按年度预算列支,专利奖励费由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每年学生专利获准情况,报校科技处从学校科技成果奖励金中列支。第二章 申请程序第四条 各院(系)成立由院(系)科研副院长,主管学生副书记和团委书记组成的学生专利审查专家组,对所申请专利的学科相关性进行审查。第五条 学生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