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降低项目工程成本,充分发挥周转材料在施工中的作用,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周转材料管理模式执行局相关文件的要求。 第二章 周转材料定义和范围第三条 周转材料定义:周转材料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基本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并逐渐转移其价值的工具性材料及配套附件。第四条 周转材料主要品种范围包括:一、组合钢模板和其它大块定型钢模板;二、碗扣支架、钢管脚手架、门式支架、万能杆件;三、钢轨(包括重轨和轻轨)、枕木;四、钢板桩、钢管桩、大中型工字钢及槽钢、H型钢;五、贝雷梁及其附件、导梁、门架、军用梁;六、移动模架、挂篮、导管、非随机护筒、油罐、水罐、水泥罐、钢浮箱、钢套箱、集装箱;七、其它占用较大流动资金的周转材料。第三章 周转材料配置第五条 周转材料的配置应充分利用各单位内部的现有资源,尽量减少新增周转材料。在满足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前提下,项目部应结合施工方案,通过成本测算,决定是否新购置、加工、租赁或内部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