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通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以及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通信建设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信建设工程活动的建设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建设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通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建设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