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 条 9 检查评分方法9.1 检查评分办法9.1.1 在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9.1.2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第8章中各检查评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附录B的评分表进行评分。检查评分表应分为通用检查项目、地基基础工程、脚手架与作业平台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系统、地下暗挖与顶管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9.1.3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2 分项检查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3 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9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4 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9.1.3-1)式中: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B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值;C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