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文件类型规定版本V1.0编号标题高层管理人员例会管理规定页码1/1文件级别*执行部门行政人事部监督部门总经理考核部门总经理、行政人事部1. 目的: 为及时掌握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进展,促进上传下达以及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民主、高效的解决问题,让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目标明确、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从而实现公司的高效管理,特制定本规定。2. 具体办法:2.1 例会名称:高层管理会议2.2 例会主持: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2.3 例会时间:周例会于每周星期一11:00-12:00,月例会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10:30-12:00(因故改期或暂停的,将另行通知;月例会召开时该周周例会自动暂停)2.4 例会地点:二楼会议室(或其他地点)2.5 参加对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和总监、经理级人员);特殊情况,可根据会议需要,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专家顾问、员工代表以及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其他人员。2.6 例会议程:2.6.1 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