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监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危险作业过程管控,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平稳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子公司第二章 危险作业定义第三条 危险作业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受地理环境、工艺及其它有害因素的限制,带有一定危险性的作业,稍有疏忽就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从作业设计、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及现场管理等环节加强管控,保障危险作业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第三章 危险作业范围第四条 危险作业范围1、爆破及涉爆的危险作业 。2、清仓(库)、清堵作业 。3、禁火或易燃易爆区域需进行动火的作业 。4、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5、高空作业(离基平面2米以上)。 6、起重吊装作业。 7、停送电操作、带电作业(220 V) 及使用临时输电线路等用电作业 。8、预热器清堵、篦冷机清雪人、窑尾清结皮等作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