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动火作业风险告知牌动火作业的定义和分类动火作业六大禁令动火作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及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及厂区管道廊上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起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环保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注: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1、“动火安全作业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3、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