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泸南中学学校超市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提高泸南中学超市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全校师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经研究,学校决定采用承包经营的方式对超市进行管理。并于 年 月 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人。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安全风险保证:签定合同三日之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基本履约保证金两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场地,用水、用电等设施设备,其他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上届承包人物品转让,由本届中标方和上届承包人自行协商决定。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必须爱护使用,不准擅自改变用途结构,合同期满,经甲方验收能正常使用后方能解除应负责任。如有损坏或丢失要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否则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2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泸州市学校超市管理办法,超市承包人对所经营的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