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西南分公司劳务分包商引进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严格规分公司劳务分包商管理行为,保证项目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分公司生产经营效益,降低履约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局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劳务分包商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商是指依法持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五证齐全的劳务企业。1.3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围各项目涉及的所有劳务分包商。2. 组织机构总部工程部是分公司劳务分包商准入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指定责任部门。3. 劳务分包商选择确定3.1 各项目部在原则上要根据用工特点在局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临时备案劳务分包商名录中选用劳务分包商;不得通过其它途径选用劳务分包商,不得使用局不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及监管劳务分包商名录中的队伍。3.2 如有特殊情况,局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录中没有可选用的劳务分包商,项目部可以向总部工程部推荐引入新的劳务分包商,经分公司批准,报局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