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6、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及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等地方法规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阿贝尔化学(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从事临时性用火作业的管理和固定用火区、固定用火点的管理。3. 术语和定义3.1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动火作业项目有: a)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 c)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d)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 e)机动车进入正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