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疗器械有效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疗器械有效期的管理,保证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二、购进医疗器械除国家未规定外,必须规范标明有效期。三、销售医疗器械必须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开票。四、储运部保管人员对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医疗器械,要逐月填写“近效期产品催销表”及时报告经营、质量管理部门催销处理。五、有效期到期的医疗器械,由储运部立即移至不合格品库,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处理。六、对医疗器械有效期的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有效期在二年以上的产品,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有效期在二年以下的产品,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三个月;3、超过以上规定期限,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并报请经营部处理。七、对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有效期不足二个月的一律放入退货库,并由储运部通知经营部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一、 质量否决制度一、目的:为控制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各种因素,消除发生质量问题的隐患,特制定本制度。二、质量管理部是公司行使质量否决权的职能部门,它有权在下列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