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1、 员工必须认真遵守考勤规定,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违者依据金红门工贸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处罚。2、 生产车间分配的工作任务,员工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不得偷工减 料,拖拉应付,消极怠工或擅离岗位,违者酌情罚款30元100元。3、 员工请休假严格遵照金红门工贸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执行。4、 针车间车工、小烫、手工包括所有员工工必须服从部门主管、生产车间主任、班组长、质检等管理人员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不得无故任意违抗或敌意报复,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0元-200元的罚款。5、 因工作需要,生产车间主任临时对任何员工进行工作调动或调整工作时间时,任何人不得推诿、中溜或怠工,违者罚款50元100元。6、 生产操作中员工须做到自检、互检、主动接受质检等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拒绝返工或返工不及时,违者罚款20元50元。每天21:00前退还的成品当天必须返好回交,拖一节班次一件罚款5元.7、 严禁把公司的产品私自拿回个人房间或携带出厂,一经发现均按偷 窃论处,处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