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林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加强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满足林业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评审条件。第二条 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初级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为工程师,副高级为高级工程师,正高级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第三条 符合本标准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或考核认定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可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第四条 林业工程分为下列6类29个专业:(一)森林培育类:森林培育、森林经营、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二)调查规划类:林业资源监测和调查、林业规划设计、林业资源认证和评估、林业信息技术;(三)生态保护类: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繁育、水土保持、沙漠化和荒漠化(石漠化)防治、湿地保护;(四)景观绿化类:园林绿化、园林规划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