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三违”处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三违”现象,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以下简称“*”)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业务部室、区队及各外委施工单位。第二章“三违”含义及分类与等级第三条“三违”是指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建设中所发生或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和行为。违章指挥:是指煤矿各级领导对矿工下达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指令,并强使矿工执行的行为。违章作业:就是违反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无视安全常识及技术规定或不听有关人员的劝告和阻止,冒险蛮干的操作或作业行为。违反劳动纪律:就是违反企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现象和行为。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情节严重情况分为严重“三违”、较严重“三违”、一般“三违”。根据性质分为三类,即作业类违章、装置类违章和管理类违章。第三章 “三违”申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