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耐火等级 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防火技术措施中的最基本措施之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2.0.1条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0.1的规定(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 这一条告诉我们: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按组成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划分的。不是“根据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来确定的”。 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与构成构件的材料和构件的构造做法有关,应由消防检测部门试验检测确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中可查阅常见的构造做法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于多层民用建筑和部分工业建筑,常简称“低规”。另有,适用于高层民用建筑,常简称“高规”。 “低规”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 “高规”第302 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 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 可见可有四个级别的耐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