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二: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诚信评价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原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规范项目经理职业行为,进一步强化项目经理责任制,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诚信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项目经理诚信评价是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范围内的一种专业评价。是建筑行业协会根据党和国家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立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为适应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树立项目经理诚信形象,便于公众认知项目经理诚信水准提供的一个重要透明平台。第三条 项目经理诚信评价是通过科学设立、全面反映企业项目经理诚信状况,收集评价指标定性、定量的信用信息,运用先进的评级方法,进行独立、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专业评价,确定项目经理个人的诚信等级。第四条 具有中国建筑业协会的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业证书的项目经理均可申报参加诚信评价。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参评:有严重失信行为,被责令取消及被依法吊销执业资格的;有严重失信行为,虽未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