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试行)(共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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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等师范学校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试行) 第一部分 讲普通话和口语表达技能训练说 明高等师范学校是国家推广普通话的重点之一,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用普通话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因此高等师范学校学生必须讲普通话,并按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要求通过测试。教师的教育和教学工作都要求很强的口语表达能力,因此对高等师范学校学生进行专门的口语训练并且提出较高的要求,是十分必要的。应当逐步扭转对口语重视不够的偏向。讲普通话的技能是口语表达技能的基础,讲普通话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无法进行口语表达技能的训练。在口语表达技能训练中,能够进一步提高讲普通话的水平。讲普通话达到要求的,可重点进行口语表达技能的训练。这两项技能训练应当安排在一年级。考核办法:按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普遍进行测试,合格者发给证书。口语表达的考核由任课教师或校内专门机构负责,主要考核朗读和讲演(或讲课)两项,但不得用教育实习替代。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一、讲普通话技能的训练(一)训练目的对高等师范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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