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内部借款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分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落实和新业务的开展同时结合考虑公司整体资金状况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制度所述借款仅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即借款资金只能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新业务的开展不能用于对外投资等其他方面的活动。第三条借款对象仅限于纳入公司报表合并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第四条借款方式采用借款单位从总公司直接获取货币资金的方式。第二章相关规定第五条借款类型 普通流动资金借款、专用项目借款流动资金借款是为满足分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借款。专用借款是指企业为了特定项目进行借入,并按规定用途使用的借款。第六条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可据借款合同在到期后展期。专用项目借款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对于专用项目借款因特殊原因需展期的则应根据要求向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第七条借款利率借款基准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利息,按日计算。第三章借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