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消防协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北京良乡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00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保卫消防标准(DB11/945-201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有权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2.对总承包单位违反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保卫消防标准;有权对总承包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3.甲方如有直接分包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