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供电所营业业务流程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规范供电所营销业务管理工作,提高营销管理水平,根据苏电营20021402“江苏省电力公司农村供电所营销管理办法”和扬供电营2005378号“关于印发业务流程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农村供电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扬州供电公司供电所营业业务流程管理办法”。2所有营业业务流程应遵守服务承诺时限和流程考核时间。3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农村供电所营业业务流程。二、业务申请管辖范围内的客户用电业务申请应在供电所营业厅递交,营业人员应指导客户填写用电新装、增容、临时用电及变更用电等业务申请,并向客户指明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原件用于核实、复印件存档。营业厅负责营业服务、营业资料的管理工作,客户申请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居民客户(1)书面申请书 ;(2)户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房屋产权或房屋产权证明(村,居委会以上)原件、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适用于经办人与户主不一致的);(5)户主委托书(适用于经办人与户主不一致的);变更户名要提供原户主和新户主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