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一阶段)知识竞赛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共 60 分,不答、错答均不得分)1.下列不属于办法规定纪律处分的有(C) 。A. 降 级 B.撤 职 C.开 除 留 用 D.开 除2.受 到 记 过 处 分 的 , 从 处 分 决 定 下 达 次 月 起 按 当 年 绩 效 考 核工 资 标 准 扣 发 ( A) 绩 效 工 资 。A.1 个 月 B.2 个 月 C.3 个 月 D.6 个 月3.应 给 予 撤 职 处 分 但 无 职 可 撤 的 , 给 予 ( C) 处 理 。A. 记 大 过 B.降 一 个 职 级 C.降 两 个 职 级 D
2、.开 除 留 用4.处分期间发生新的违规行为,处分期为(D) 。A.原处分期限 B.新处分期限C.原处分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D.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5.处 分 期 间 发 生 新 的 违 规 行 为 应 ( C) 处 理 。A.从 轻 B.同 等 C.加 重 D.免 于6.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管理人员, (A)年内不得担任与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管理职务, ( )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 ( )年内不得提拔使用。A.1、2、1 B.2、1、2 C.1、1、1 D.2、1、17.违 规 行 为 给 农 信 社 造 成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拒 不 赔
3、偿 的 ( C) 。A.给 予 扣 减 绩 效 收 人 B.给 予 组 织 处 理C 予 以 辞 退 D 给 予 纪 律 处 分8.受 到 暴 力 胁 迫 时 行 为 失 当 , 事 后 积 极 补 救 的 ( D) 。2A.可 从 轻 处 理 B.可 减 轻 处 理C.可 从 重 处 理 D 可 免 予 处 理9.下 列 属 情 节 严 重 的 情 形 有 ( B) 。A.多 次 违 规 , 屡 查 屡 犯 B.经 他 人 劝 阻 仍 继 续 实 施 违 规 行 为C.打 击 、 报 复 、 陷 害 检 举 人 D. 内 外 勾 结 实 施 违 规 行 为10.下 列 属 从 轻 或 减 轻
4、 处 理 的 行 为 有 ( B) 。A.因 不 可 抗 力 造 成 损 失 、 毁 损 的B.违 规 后 认 识 错 误 态 度 较 好 , 能 主 动 检 查 纠 正 错 误 或 交 待 问题 , 配 合 调 查 的C.受 到 暴 力 胁 迫 时 行 为 失 当 , 事 后 积 极 补 救 的D.业 务 创 新 发 生 不 当 行 为 且 损 害 后 果 轻 微 的11.对下级反映的情况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解决或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D)处分。A.开除 B.撤职 C.降级 D.警告至记大过12.对 抵 制 、 报 告 和 正 确 履 职 、 执 行 制 度 的 工 作 人 员 打 击
5、报 复的 , 给 予 ( C) 处 分 。A.记过至开除 B.降级至开除 C.撤 职 至 开 除 D.开除13.基 层 乡 镇 级 农 信 社 机 构 辖 内 发 生 1 起 涉 案 金 额 ( B) 万 元以 上 ( 含 ) 案 件 的 ,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 分 管 负 责 人 应 引 咎 辞 职 。A. 10 B. 20 C. 50 D. 100 14. 基 层 乡 镇 级 农 信 社 机 构 辖 内 12 个 月 内 发 生 2 起 涉 案 金额 ( A) 万 元 以 上 ( 含 ) 案 件 的 ,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 分 管 负 责 人 应引 咎 辞 职 。A
6、. 10 B. 20 C. 30 D. 50 315.未 经 批 准 擅 自 招 录 、 接 收 、 聘 用 员 工 的 , 给 予 有 关 责 任 人员 ( C) 处 分 。A.警 告 至 记 大 过 B.记 过 至 降 级C.记 大 过 至 撤 职 D.撤 职 至 开 除16.在 选 拔 任 用 领 导 人 员 过 程 中 , 可 以 给 予 开 除 处 分 的 有( A) 。A.利 用 职 权 打 击 报 复 或 者 营 私 舞 弊B. 在 本 人 工 作 调 动 、 机 构 变 动 时 , 突 击 提 拔 领 导 人 员C. 为 他 人 提 拔 、 调 动 施 加 不 正 当 影 响
7、, 造 成 用 人 失 察 失 误D.在 民 主 推 荐 、 民 主 测 评 、 组 织 考 察 中 搞 拉 票 等 非 组 织 活 动17.工作不负责任,贷款管理不严,辖内出现严重授信违规事件或新增贷款不良率超出规定比例,部门负责人应(A) 。A. 引咎辞职 B. 降级 C. 撤职 D.开除18.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分配、调动或岗位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给予(C)处分。A. 降级 B. 撤职 C.降级至撤职 D. 降级至开除19.未 按 规 定 程 序 和 手 续 办 理 授 权 事 宜 的 , 给 予 有 关 责 任 人 员( A) 处 分 。A. 警 告
8、至 记 过 B.警 告 至 记 大 过C.警 告 至 降 级 D.警 告 至 撤 职20.柜员离岗时不签退或暂退业务系统的,给予(B)处分;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A.记过至记大过,降级至开除 B.警告至记过,记大过至开除 C.警告至记过,降级至开除 D.警告至降级,撤职至开除21.隐藏、窃取储蓄重要单证或套取客户密码,给予直接责任人4(C)处分。A.警告 B.记过 C.开除 D.记大过22.以空库等方式虚假收贷收息的,给与相关责任人员(D)处分。A. 记大过 B. 降级 C.撤职 D.开除23.在集中采购过程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至少应给予(B)处分。A.警告 B.
9、记过 C.记大过 D.降级24.在办理现金出纳业务过程中,应给予开除处分的有(C) 。A.现 金 出 纳 业 务 没 有 做 到 日 清 日 结B.管 库 员 无 手 续 出 库C.在 办 理 现 金 出 纳 业 务 时 抽 张D.当 日 结 账 时 发 现 账 款 不 符 , 不 及 时 查 明 原 因 , 在 规 定 时 间内 隐 瞒 不 报25. 违 反 规 定 将 拆 入 资 金 直 接 用 于 发 放 贷 款 、 进 行 直 接 投 资或 者 证 券 交 易 的 , 至 少 应 给 予 ( C) 处 分 。A.警 告 B.记 过 C.记 大 过 D.降 级26.违 反 规 定 为 券
10、 商 、 企 业 或 个 人 垫 交 证 券 交 割 清 算 资 金 或 其他 用 途 资 金 的 , 至 少 应 给 予 ( D) 处 分 。A.警 告 B.记 过 C.记 大 过 D.降 级27.向 不 具 备 借 款 主 体 资 格 或 资 信 条 件 的 客 户 进 行 信 贷 授 信 的 ,至 少 应 给 予 ( B) 处 分 。A.警 告 B.记 过 C.记 大 过 D.降 级28.发 放 假 名 、 冒 名 贷 款 套 取 、 侵 占 、 挪 用 信 贷 资 金 的 , 至 少应 给 予 ( D) 处 分 。A. 记 大 过 B. 降 级 C.撤 职 D.开 除529.下 列 属
11、 贷 款 审 查 过 程 违 规 行 为 的 有 ( C) 。A.提 供 虚 假 或 有 重 大 缺 陷 的 材 料 或 报 告 的B.未 按 规 定 核 实 抵 押 物 、 质 物 的 真 实 性 、 有 效 性 及 抵 押 物 、质 物 的 价 值 和 变 现 能 力 的C.伪 造 虚 假 信 贷 资 料D.帮 助 、 默 许 客 户 编 造 虚 假 信 息 资 料30.当日结账时发现账款不符,不及时查明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隐瞒不报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B)处分。A.警告至降级 B.警告至记大过 C.记过至降级 D.记过至记大过31.截留客户存折、银行卡和身份资料,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B
12、)处分。A.记大过至开除 B.降级至开除 C.撤职至开除 D.记大过至降级32.无故拒绝受理客户正常业务申请,或无故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A)处分。A.警告至记过 B.警告至记大过 C.记过至记大过 D.记大过至开除33.未按规定核实抵押物、质物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抵押物、质物的价值和变现能力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C)处分;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 )处分。A.警告至记过 记大过至开除 B.记过至记大过 降级至开除C.记大过至撤职 开除 D.记过至撤职 开除34.信贷档案管理混乱,丢失重要信贷档案、保险单据或违反规定销毁或隐匿、篡改信贷档案,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C
13、)处分。6A.记大过至开除 B.记大过至降级 C.降级至开除 D.撤职至开除35.办理代收、代付、代理清算业务时,截留、压延、挪用、占用客户资金,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C)处分。A.记大过至开除 B.记大过至降级 C.降级至开除 D.撤职至开除36.未按规定保管、处理自助设备吞没卡,后果或情节严重的,给予(B)处分。A.记大过至开除 B.记大过至撤职 C.撤职至开除 D.降级至开除37.违规将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重要印章等带出营业场所外办理业务的,至少给予( )处分。A.警 告 B.记 过 C.记 大 过 D.降 级38.以 空 库 等 方 式 虚 假 收 贷 收 息 的 , 至 少 应
14、 给 予 ( D) 处 分 。A. 记 大 过 B. 降 级 C.撤 职 D.开 除39.违 规 向 客 户 提 供 委 托 理 财 或 代 客 户 理 财 服 务 的 , 至 少 应 给予 ( B) 处 分 。A.警 告 B.记 过 C.记 大 过 D.降 级40.违 反 规 定 帮 助 单 位 和 个 人 利 用 信 用 卡 套 取 现 金 的 , 至 少 应给 予 ( C) 处 分 。A.警 告 B.记 过 C.记 大 过 D.降 级41.违 反 规 定 擅 自 修 改 、 增 删 客 户 或 柜 员 资 料 的 , 至 少 应 给 予( C) 处 分 。A.警 告 B.记 过 C.记
15、大 过 D.降 级42.从 事 后 台 维 护 的 技 术 人 员 , 违 反 规 定 同 时 进 行 前 台 技 术 维7护 的 , 至 少 应 给 予 ( B) 处 分 。A.警 告 B.记 过 C.记 大 过 D.降 级43.客 服 人 员 因 服 务 态 度 恶 劣 , 被 客 户 投 诉 或 媒 体 曝 光 , 造 成较 坏 影 响 的 , 应 给 予 ( B) 处 分 。A. 警 告 至 记 过 B.警 告 至 记 大 过C.警 告 至 降 级 D.警 告 至 撤 职44.无 故 鸣 枪 、 动 用 枪 支 威 胁 或 伤 害 他 人 的 , 给 予 ( D) 处 分 。A. 记
16、大 过 至 开 除 B. 降 级 至 开 除 C.撤 职 至 开 除 D.开 除45.泄 露 农 信 社 商 业 秘 密 的 , 至 少 应 给 予 ( B) 处 分 。A.警 告 B.记 过 C.记 大 过 D.降 级46.销 毁 悬 案 待 查 或 尚 未 清 查 账 务 的 会 计 档 案 , 给 予 ( D) 处分 。A. 记 大 过 至 开 除 B. 降 级 至 开 除 C.撤 职 至 开 除 D.开 除47.对 检 举 人 、 控 告 人 、 申 诉 人 或 监 督 检 查 人 员 、 案 件 调 查 人员 进 行 打 击 报 复 的 , 至 少 应 给 予 ( C) 处 分 。A
17、.警 告 B.记 过 C.记 大 过 D.降 级48.不 履 行 或 不 正 确 履 行 职 责 , 致 使 农 信 社 受 到 行 政 机 关 处 罚的 , 给 予 ( D) 处 分 。A.警 告 至 记 大 过 B.警 告 至 撤 职 C.记 过 至 记 大 过 D.记 过 至 撤 职49.违 反 企 业 形 象 有 关 规 定 , 或 者 未 按 规 定 统 一 制 作 、 发 布 广告 , 后 果 或 情 节 严 重 的 , 给 予 有 ( A) 处 分 。A.警 告 至 记 大 过 B.警 告 至 撤 职 8C.记 过 至 记 大 过 D.记 过 至 撤 职50.扣减绩效收入,每人每
18、次原则上不得超过相当于本人( B)的绩效工资。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51.受 处 理 的 员 工 对 处 理 决 定 不 服 的 , 可 在 收 到 处 理 决 定 之 日起 ( B) 日 内 向 作 出 决 定 的 机 构 申 请 复 审 。A.15 B.30 C.60 D.90 52.复 审 机 构 应 在 受 理 之 日 起 ( B) 日 内 作 出 复 审 决 定 。A.15 B.30 C.60 D.90 53.复 核 机 构 自 收 到 复 核 申 请 之 日 起 ( C) 日 内 作 出 复 核 决 定 。A.15 B.30 C.60 D.90 54.对 违 规 员
19、 工 作 出 纪 律 处 分 决 定 ,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程 序 经( D) 决 定 。A.党 委 书 记 B.纪 委 书 记 C. 监 察 部 门 集 体 讨 论 D. 领 导 班 子 集 体 讨 论55.处 分 决 定 应 以 ( C) 形 式 送 达 本 人 。A.电 话 通 知 B.电 子 邮 件 C.书 面 D.捎 话56.组织处理或辞退处理决定作出后,由(D)负责办理组织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A.综合部门 B.审计部门 C.纪检监察部门 D.人力资源部门57.警 告 处 分 可 在 满 ( A) 个 月 提 出 解 除 处 分 申 请 。A.6 B.9 C.12 D.1
20、858.记 过 处 分 可 在 满 ( C) 个 月 提 出 解 除 处 分 申 请 。A.6 B.9 C.12 D.1859.记 大 过 处 分 可 在 满 ( C) 个 月 提 出 解 除 处 分 申 请 。9A.6 B.12 C.18 D.2460.降 级 、 撤 职 处 分 可 在 满 ( D) 个 月 提 出 解 除 处 分 申 请 。A.6 B.12 C.18 D.24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1 分,共 40 分,不答、少答错答均不得分)61. 办 法 规 定 的 经 济 处 罚 包 括 ( BD)A.罚 款 B.扣 减 绩 效 收 入C.扣 减 工 资 D.赔 偿 经 济 损 失
21、 ;62. 下 列 属 可 免 予 处 理 的 情 形 有 ( BCD)A. 主 动 赔 偿 经 济 损 失 或 退 出 非 法 所 得 的 。B.受 到 暴 力 胁 迫 时 行 为 失 当 , 事 后 积 极 补 救 的 。C.业 务 创 新 发 生 不 当 行 为 且 损 害 后 果 轻 微 的 。D.有 证 据 证 明 , 对 授 意 、 指 使 、 强 令 、 胁 迫 其 违 规 进 行 抵 制并 及 时 向 上 级 报 告 的 。63.办 法 规 定 的 有 关 责 任 人 员 包 括 ( ACD) 。A. 直 接 责 任 人 B.主 管 责 任 人C. 管 理 责 任 人 D.领
22、导 责 任 人64.办 法 规 定 的 其 他 处 理 包 括 (ACD)。A. 批 评 教 育 B.书 面 检 查 C. 组 织 处 理 D.辞 退65.负 责 人 工 作 不 负 责 任 , 不 履 行 或 不 正 确 履 行 职 责 的 行 为有 ( ACD) 。A.对 重 大 问 题 和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不 当B.假 公 济 私 、 化 公 为 私C.故 意 掩 盖 、 隐 瞒 辖 内 违 规 违 纪 问 题D.对 发 现 的 问 题 和 隐 患 不 及 时 整 改 , 或 整 改 弄 虚 作 假66.违 反 重 要 岗 位 分 岗 作 业 规 定 的 有 ( ACD) 。10
23、A.重 要 业 务 操 作 岗 位 、 重 要 业 务 流 程 设 置 没 有 做 到 岗 位 之 间 、部 门 之 间 相 互 监 督 制 约B.近 亲 属 未 回 避C.安 排 重 要 岗 位 员 工 混 岗 、 串 岗 、 交 叉 操 作D.或 未 能 督 促 执 行 分 岗 作 业 的 有 关 规 定 , 造 成 重 要 岗 位 人 员混 岗 、 串 岗 、 交 叉 操 作67.下 列 属 违 反 廉 洁 自 律 规 定 的 有 ( BCD) 。A.对 明 知 有 违 法 违 纪 、 重 大 违 规 失 职 问 题 的 人 员 , 予 以 提 拔任 用B.利 用 农 信 社 财 产 或
24、 商 业 秘 密 、 客 户 秘 密 为 本 人 或 他 人 牟 利C.隐 瞒 真 实 情 况 , 不 如 实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D.未 经 批 准 擅 自 出 国 ( 境 )68.县 级 行 社 辖 内 发 生 1 起 涉 案 金 额 100 万 元 以 上 ( 含 ) 案件 的 , 县 级 行 社 机 构 主 要 负 责 人 、 分 管 负 责 人 应 ( ABCD) , 待 案件 查 清 后 , 根 据 案 件 造 成 的 风 险 、 损 失 情 况 给 予 相 应 处 理 。A.责 令 辞 职 B.停 职 C.免 职 D.引 咎 辞 职69.在以下会计管理过程中,直接给予开除处分的行为有(CD) 。A.经 济 业 务 事 项 发 生 后 未 按 规 定 及 时 入 账 核 算 , 或 提 前 入 账B.核 算 内 容 不 完 整 , 故 意 隐 瞒 或 存 在 重 大 遗 漏C.设 置 账 外 账D.伪 造 、 变 造 会 计 凭 证 、 会 计 账 簿 及 其 他 会 计 资 料70.违反费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ABC) 。A.未经批准超出上级核定费用控制指标B.使用不真实发票报销或报销不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支出C.无原始报销凭据或以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