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和品质,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发生,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导则。第二条本实施导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含公寓楼、商住楼等)。第三条本实施导则结合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对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第四条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本实施导则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等的规定。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工程建设各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实施导则的规定。第六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重点。第七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本实施导则规定,加大对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大对经济适用房、旧城改造回迁房以及城乡结合部商品房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