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哈尔滨工业大学采购工作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哈尔滨工业大学采购工作的审计监督,规范采购工作审计行为,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哈尔滨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工作审计是指审计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采购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第三条采购工作审计由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应该遵循公平、客观的原则,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所规定的货物、建设工程、药品药材、后勤保障等采购行为进行的审计监督,对有关招标投标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购工作全过程审计。第五条 审计人员应具有采购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内部有关规定,掌握采购内部控制原则,了解学校采购现状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开展专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