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世界经济学课程论文论 文 题 目 跨国公司在华知识产权收费问题的研究 学生专业班级 国贸专业 2013级 81班 学生姓名(学号) 夏增武 130308131 二 0 一六年五月四日跨国公司在华知识产权收费问题的研究国贸专业 2013 级 81 班 夏增武【摘要】本文根据商务部统计数据,以及商务部对高通和利乐的反垄断调查及处罚的案例,对跨国公司在华知识产权收费的现状加以研究。2013 年商务部对奶制品上游利乐包装的反垄断调查,迫使利乐转变在华的销售策略。2014 年商务部针对高通反垄断案历时一年终于同高通达成谅解,高通认罚 60.88 亿元,期金额之巨大堪称中国反垄断第一大
2、案。【关键词】垄断 知识产权 跨国公司 前 言近年来,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以专有技术、专利技术为主的技术贸易有了快速的发展, 而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是世界技术贸易的主要受益者。在 2006 年全球收取的专有权利使用费与特许费中, 美国占 40.124 %,欧盟(27 国) 占 32.116 % , 日本占 12.197 %。2014 年和 2015 年, 它们在中国收取的数额都占中国支付总额的 60 %以上。西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知识产权收费重创了中国手机制造行业,并利用知识产权强行改变中国奶制品行业格局, 对中国手机行业和奶制品行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 研究跨国公
3、司在华知识产权收费的问题, 并以此对政府和企业提出有益的建议是十分必要的。一、高通利用知识产权在华收取高额专利费(一)高通税高通的专利授权一般分为两部分,即厂商获得某项芯片解决方案的一次性授权费(有时还包括高额的一次性“入门费” ) ,和协议期内每销售一台手机额外缴纳的提成费率。这部分额外费率也被业内形象的成为“高通税” 。高通从未公开其与各手机厂商签订的具体手机销售“费率” ,但根据全球采用高通专利手机销量和高通的专利营收做计算,平均每台手机的费率应该在3%-4%之间,即一台出厂价格 2000 元的手机,厂商可能需要交给高通 6080 元。多家知名国产手机厂商已经向商务部证实,高通向手机厂商
4、收取的授权费用“每一家并不相同,会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上下浮动。 ”假设一部价格为 2000 元的手机,那么手机厂商首先要交给高通芯片专利费,以其单个芯片的平均价格计算,通常约为 23 美元(约合 140 元人民币) ,之后再交整机的 5%,即 100 元,累计缴纳 240 元。中国手机行业业界共识, “高通税”远远高于我国终端企业的利润水平,给企业的成本造成了极大的压力。据有关数据统计,这几年国产手机商的净利润均不足 5%,很大程度上是受制于高通的高额专利费,这极大的制约了我国手机行业的发展。(2)高通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在华收取高额专利费1、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对我国企业进行专利许可时拒
5、绝提供专利清单,过期专利一直包含在专利组合中并收取许可费。要求我国被许可人将持有的相关专利向其进行免费反向许可,拒绝在许可费中抵扣反向许可的专利价值或提供其他对价。对于曾被迫接受非标准必要专利一揽子许可的我国被许可人,高通在坚持较高许可费率的同时,按整机批发净售价收取专利许可费。2、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不将性质不同的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进行区分,并分别对外许可,而是利用在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的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地将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进行搭售。3、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将签订和不挑战专利许可协议,作为我国被许可人获得其
6、基带芯片供应的条件。如果潜在被许可人未签订包含了以上不合理条款的专利许可协议,或者被许可人就专利许可协议产生争议并提起诉讼,高通均拒绝供应基带芯片。(三)商务部针对高通在华知识产权垄断的处罚以及整改方案1、处罚向高通开出 60.88 亿元的罚款2、整改方案(1)对为在我国境内使用而销售的手机,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 65%收取专利许可费;(2)向我国被许可人进行专利许可时,将提供专利清单,不得对国企专利收取许可费;(3)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4)在进行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时,不得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5)销售基带芯片时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签订包含不合理条
7、件的许可协议。(四)高通垄断的处罚史2005 年 7 月,美国博通公司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诉讼,最终达成和解,高通向博通赔付 8.91 亿美元。2007 年 1 月,韩国对高通进行反垄断调查,2010 年 1 月对高通处以 2.08亿美元的罚款,不过高通向首尔法院提起诉讼,首尔高等法院维持原判,2013年高通向韩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2007 年 10 月,欧盟委员会根据 Nokia 等六家公司举报对高通进行了反垄断调查,最终 2009 年以和解宣布停止调查。2010 年,基于 Icera 的投诉,欧美启动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Icera 公司投诉高通滥用市场地位,目前此调查依然处
8、于调查阶段。2013 年 11 月,中国国家发改委启动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2014 年 8 月,欧盟委员会开始对高通启动新一轮反垄断调查,并向华为、三星等手机厂商发出调查问卷。2014 年 8 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对高通启动新一轮反垄断调查,主要针对高通在专利许可活动中是否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特别是拒绝向其他芯片厂商进行专利许可等问题,目前调查刚刚开始,处于了解情况和搜集证据阶段。2014 年 9 月,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正式对高通启动反垄断调查,并向三星等公司发出调查问卷,目前调查尚处于初始阶段。2014 年 8 月 27 日,高通再次被曝出面临欧盟反垄断调查的消息,消息同时显示,
9、如果欧盟判定高通确实违反欧盟规定的话,高通可能面临最高达 154亿元人民币(25 亿美元)的罚金。二、利乐利用知识产权在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利乐格局1、草原双雄与利乐相互借势。1979 年,利乐灌装机被用于生产“鲜宝”牌菊花茶,标志着这家瑞典公司正式进入中国市场,但此后 20 年的时间里,利乐以销售灌装机为主要盈利模式,在中国市场并无多大建树。而此时的伊利还是偏安于内蒙古草原的一家小乳企,以生产低温鲜奶和奶粉维生。上世纪 90 年代中期,伊利掌门人郑俊怀来到南方考察,走了一圈,心焦如焚。原来,彼时全国乳业市场需求旺盛,南方乳企竞相谋划上市,但伊利的产品采用低温杀菌技术,不易长期保存,因而销
10、售半径有限,企业难以扩大。这时,郑俊怀遇到了全球纸业包装巨头利乐,郑俊怀欣喜地发现,利乐可以帮助伊利长时间保存牛奶,而利乐则看到中国乳业市场旺盛的需求,两家企业一拍即合。乳业专家冯启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常温奶使用超高温灭菌技术和各种添加剂(比如香精、增稠剂),因此即使原奶的质量很不好也没有关系。于是伊利开始主攻常温奶市场。之后是蒙牛,1999 年,牛根生另立门户,彼时蒙牛名列中国乳业的第 1116位,这时慷慨的利乐又出现了,利乐将价值千万的设备以极为优惠的价格半卖半送给了蒙牛,从那时起,利乐和蒙牛就结下深厚渊源,有传言称,当年蒙牛上市成功的时候,服务蒙牛的利乐团队和蒙牛的管理团队一起抱头痛哭。而
11、官方消息是,2003 年在瑞士召开的“利乐全球乳业年会”上,利乐公司CEO 蔡尔柏指着身边的牛根生,对全球乳业的巨头们介绍说: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乳制品公司,是他领导的中国蒙牛。由于利乐的大力扶持,草原双雄借常温奶之力,开始在全国范围扩张。以2000 年为分界线,此前低温鲜奶占据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此后情况巨变,据AC 尼尔森调查数据显示,2000-2004 年,由于利乐公司提供的高温灭菌乳制品快速发展,低温新鲜乳制品市场份额降到 35%以下。2、保鲜派与禁鲜派的战争。 “彼时,中国的包材行业是一个全新产业,由于奶业发展飞快,快过了包材产业的发展速度,所以,利乐的出现恰好填补了产能空缺,这是历
12、史特殊性所决定的。 ”但利乐的能量不仅于此。在利乐的帮助下,草原双雄携常温奶以惊人的速度抢占市场,而鲜奶厂商们也没闲着,到 2004 年,已有光明、新希望、燕塘、三元等四家中国乳品制造销售商与美国国际纸业(International Paper)公司达成联盟。一场鲜奶和常温奶的大战一触即发,而这场战争的背后,利乐和国际纸业激斗正酣。就在全国处于一片保鲜与禁鲜的激烈争论之时,2004 年 12 月 21 日,广州的新快报上第 C5 版和 2004 年 12 月 24 日的北京晨报以及 2004 年 12月 24 日上海的新闻晚报 ,相继刊出了同一篇标题为喝奶莫被 “鲜”所感的文章,文中称“鲜”字
13、不能表明牛奶的营养品质和安全。经王丁棉查实,刊出此文是利乐公司的所作所为。为此,广东省奶协、广州市奶协就此警告利乐公司,告诫别插手中国奶业的内部事务争端。2005 年 2 月 2 日下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该委会议室召开了液体乳“鲜”字标识专家研讨会,此会也被称为第三次内部专题研讨会,与会人员约 40 人,其中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国标委、中国奶业协会、中国乳品工业协会、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三元、蒙牛、伊利、黑龙江乳业集团等有关专家或负责人。有意思的是,利乐公司传播事务总监杨斌致中国乳协领导的一封信被带进会场,并一一分发给各与会者,信中强烈地表达了支持“禁鲜”的意愿。 “在国家如
14、此高层的专家研讨会议上竟然出现了外国企业的影子,想用有利益关系的外国企业的意见来影响和改变我们专家的观点,这种做法很不合适也很滑稽、很荒唐。 ”但现在我们已经知道这场战争的结局:低温鲜奶的外包装上不能再使用“鲜牛奶”等名称,而只能使用“灭菌奶(乳)”和“巴氏杀菌奶(乳)”等标准名称。此后主打“新鲜营养”的低温鲜奶被迫更名。直到 2008 年 1 月 1 日,禁鲜令才被解除,巴氏奶能叫回鲜奶了,但是低温鲜奶已经丢了大半江山,回天无力,以“纯牛奶、早餐奶”等命名的常温奶、调制奶大获全胜,几乎垄断了液态奶市场。尽管没人承认,但这场“禁鲜令”之争依然被认为是以光明、三元为代表的保鲜派和伊利、蒙牛为代表
15、的常温派之争、是“常温阵营”的中国奶业协会和“鲜奶阵营”的中国乳品工业协会之争、是国际纸业和利乐公司之争(二)利乐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在华获取高额利润1、伊利蒙牛都为利乐打工。在这场低温鲜奶与常温奶的战斗中,固然成就了伊利和蒙牛这两位如今的乳业巨头,但最大的赢家还是利乐,据利乐官网显示,2012 年,利乐公司共生产了 1732 亿件包装,销售收入约为 111.55 亿欧元,其中,超过 1/3 的收入“贡献”来源于中国。此前,利乐集团总裁杨德森确认,早在 2008 年,中国已成为利乐在全球最大的单一国家市场。2、利乐是如何成为中国乳业背后最大的赢家呢?“利乐下了个套,首先给企业设备,又指导企业如何做
16、广告、搞营销,指挥他们做常温奶(即 UHT 奶)打市场,等到蒙牛和伊利的常温奶打遍中国无敌手,利乐也就成功占领了中国市场。 ”曾在伊利工作的周军(化名)告诉时代周报记者,20 世纪 90 年代,利乐在中国建立了包装材料厂后,逐渐将实现盈利模式从灌装机转化到包装材料领域,“利乐几乎是免费把设备送给需要包装设备和包装材料的乳企,还免费培训乳企使用,再靠包装材料、耗材来赚钱” 。据称,利乐在自己的包材上印有标识密码,使用利乐灌装机的生产线只有识别到这个标识密码后才能工作,当客户采用非利乐公司的产品时,灌装机就停止工作。这样的说法或许有些夸张,利乐在不同场合也否认存在“捆绑销售”的做法,但时代周报记者
17、从一些乳企了解到,其他品牌的包材确实与利乐生产设备很难完全适配,而且质量也难以保证,因此即使利乐包材价格明显高于行业水平,乳企也只能选择利乐的包材。这种“包装设备与包材捆绑销售”的模式也令利乐在市场上所向披靡。在伊利、蒙牛拉动常温奶销售后,利乐包装的乳制品逐渐为市场接受,利乐的行业地位也被确立,之后的利乐就没有那么大方了。2000 年,高剑锋所在的某乳企也开始与利乐合作。 “当时,利乐已是市场主流,他们的生产线不多,有些紧俏。对于我们这种影响力不是太大的厂家,利乐并没有给出太多的优惠政策” 。高剑锋对时代周报记者回忆道:尽管没有太多优惠,他们支付的费用也只有利乐生产线总价的 50%不到,而在他
18、 2004 年离职前,该乳企一直使用利乐的包材。“在常温奶最为黄金的时期,真正能制约到乳业公司扩张的因素只有两个,一是奶源,二是利乐所能提供的产能。 ”高剑锋表示,利乐在国内乳业的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这也让利乐在中国获得了极高的利润:那些年,利乐包装成本一度占了每盒牛奶成本的 40%,每销售一份利乐包装的牛奶,乳制品企业获得利润的 1/4,而利乐获得 3/4,因此有业内人士戏言:蒙牛和伊利都是为利乐打工的。2012 年,利乐的全球净销售额已达到 111.55 亿欧元(近 900 亿元人民币),此数据已接近中国三大乳业集团伊利、蒙牛、光明在该年营业额的总和。曾有权威机构估算,利乐公司的利润率达到
19、 20%左右,利乐在中国最早的合资公司 2010 年实现净利润 2.39 亿元,净利润率为 22.27%。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3 年,蒙牛营业收入达人民币 433.6 亿元,但净利润只有 16.3 亿元,净利润率只有 3.76%,2012 年这一数字为 3.48%。早在 1991 年,利乐公司因在欧洲液体包装纸盒市场实施了滥用垄断地位和捆绑销售、限制竞争等不正当行为,被欧盟以及欧洲法院判处 7500 万欧元的罚款。2004 年,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盛杰民教授完成了一份警惕跨国公司在华限制性竞争行为的研究报告。根据这份材料,国家工商总局出台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 ,一度引
20、起舆论震动。巧合的是,盛杰民教授着手上述调查的起因正是源于国内某商家对利乐公司在经营中存在不正当竞争及不符合价格法行为的指控,举报其捆绑销售生产设备与制作材料,设置行业壁垒等做法。经过近半年的研究分析,盛杰明最后撰文指出,利乐公司垄断了中国 95%的无菌软包装市场,而且,的确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3、利乐技术优势。随着国际纸业被新西兰商人掌控的唯绿(康美)公司所收购,它原本的巴氏奶纸盒包装在华的市场扩张计划也只好成为泡影,于是,利乐几乎是一统天下。但不可否认的是,除了被诟病的“捆绑销售”模式,利乐在技术上的领先也是其保持垄断地位的原因之一。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利乐拥有 5000 多项技术专
21、利,并有 2800 项正在研发和申请当中。“目前,全世界这一行业的相关企业总共四五十家,而利乐产品的质量代表了最高水准。比如,利乐的坏包率可以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而国内企业的平均水平是万分之二到万分之三。 ”王丁棉对记者表示。除此之外,利乐包与其他包材的区别还体现在 UHT 奶的贮藏时间上。 “两者的差距会达到 20%-30%。换言之,利乐包的保质期是半年的话,其他包材可能只有四五个月。 ”董剑锋说。王丁棉曾受邀到利乐的瑞典总部参观,让他意外的是,一个利乐工厂里,技术人员竟然多达六七成。正因如此,利乐的产品技术与产品质量,国内企业至今无法赶超,而这也巩固了它的“价格地位” 。 (三)利乐公司现
22、状1、深陷反垄断风暴 利乐市场份额腰斩。随着瑞士工业集团的康美包在华建厂,也随着国内包装企业的崛起,利乐的市场份额略有下降,据美国咨询公司 Frost 为企业推荐相似技术专利技术, 把竞争机制引入技术转让活动中。二是针对技术转让中普遍而重大的问题如重复收费、拒绝许可等, 及时组织专家学者共商对策, 并出台相应的建议与措施。3、在 WTO 框架下, 为“合理、非歧视”赋予具体的内涵目前, “合理、非歧视”原则缺乏实质性内容, 没有可操作性。不利于约束跨国公司在华的知识产权收费, 因此, 在 WTO 框架下,中国要倡导以同等的购买力来衡量收费标准, 为“合理、非歧视”赋予可操作性的内容, 使跨国公
23、司的知识产权收费体现真正意义上“合理”与“无歧视” 。(二) 对企业的建议1、增加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首先要增强企业“一把手”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在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其次, 处理好“引进”与“吸收”的关系, 加大研发投入, 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再者, 要善于学习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经验, 借鉴其知识产权收费运营的做法。2、要善于运用专利文献检索。通过检索达到以下的目的: 一是事先可以对购买的专利技术的有效期和真伪有全面的了解, 以便在谈判中掌握主动; 二是了解跨国专利技术布局的动向, 及时预见行业收费的趋势并制定应对策略。3、要谨防跨国公司
24、知识产权的“滥用” 。合理的付费是应当的, 但付费时, 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既要合理的付费, 又要防止跨国公司权利的“滥用”, 对拒绝许可的情况,可借助国家强制许可的有规定, 维护自己的权益。结 论21 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科学技术所带来的经济附加值会越来庞大。发达国家依靠长时间所积累的技术优势,依然把持着世界技术经济的走向,这一现象还将会持续很久。中国通过 30 多年的改革开放促使中国的综合国力空前提高,中国已跃居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方面跃居世界第一位,中国制造早已走入千家万户,很多外国人的生活早已离不开中国制造。截至去年,我国研发能力迅速上升至第二位,与第一美国的差距越来越小。尽管中国取得如此可喜可贺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