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学校食堂(含幼儿园)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各学校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定目标责任书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二、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依法诚信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三、牢固树立产品质量观念,积极推进我县学校营养餐健康发展,做好食堂产品质量控制工作。积极开展食堂内部员工业务培训,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和新参加工作的)均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具备基本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