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华航院字200421号,2004年4月6日印发)为加强廉政建设,保持和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充分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降低办公成本,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定本办法。一、公务用车范围公务用车指因工作需要,由学院经费(含各基层单位自有资金)支付的用车,不含市内因公务零星使用的出租车。一般公务用车包括学院领导公务用车、学院公务用车、基层单位公务用车。学院领导公务用车是指学院领导因履行公务活动所用车辆。学院公务用车是指由办公室代表学院履行公务活动,包括:学院组织参加的会议、活动用车,学院的外事活动和来宾用车,以及学院领导批准的其他公务用车。基层单位公务用车是指基层单位安排的公务活动用车。包括:学生实习、新生入学、毕业生行李托运、校运动会、大型市外比赛、离退休干部体检、职工丧葬,以及其他公务活动。二、学院领导公务用车与学院公务用车的管理学院领导公务用车与学院公务用车由学院办公室统一负责协调安排和管理,原则上使用办公室车辆,在学院办公室车辆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外租车辆,并履行如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