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模式及其相关法律问题EPC总承包模式是指,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开始在包括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内的国内建筑市场中被采用。作为一种全新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在保持与传统建设工程承包模式相似的部分法律特征之同时,亦存在诸多完全不同的个性法律特征。探究、了解、解答这一承包模式及其相关法律问题,对于这一模式的顺利推广、应用,促进基于这一模式下的市场交易,在实践层面不无裨益!一、EPC总承包模式的渊源及特征“EPC”是“设计、采购、施工”的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英文字母的缩写。这一模式的规范运作程序源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