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总 则按照铁道部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 2009154号文) 和武汉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工地创建标准(武铁建函 2011639号文)的要求,结合汉孝项目四电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 管理机构及管理职责第1条 项目部成立标准化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标准化建设管理的推进工作。组 长: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副 组 长:项目副经理组 员:专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设在安质部,联系电话:027-。第2条 管理职责组长职责:负责项目标准化总体工作规划,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实施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和协调标准化建设管理过程中有关公共关系和内部工作关系,对各班组实施检查、指导。组员(部门)职责:做好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实施相关办法措施。第二章 标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和标准第3条 总体要求:设施齐全,作业标准,过程受控,现场规范,质量达标,安全稳定。1、项目部经理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