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潞安集团土地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生产经营建设用地需要和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矿井、各单位土地管理。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土地,包括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单位通过行政划拨、有偿使用以及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本制度所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新增用地、土地利用与保护、土地处置及监督等全过程的管理。第四条 公司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第五条 公司土地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 依法取得,规范使用土地;(二) 统筹规划,节约集约用地;(三) 有效盘活,合理处置土地;(四) 加强监督,维护总厂土地权益。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公司地质处设立土地管理科,统一负责公司所有土地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 组织研究国家土地法律政策环境,指导、监督所属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土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