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及陕西省煤炭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项目前期工作第一条 煤矿基本建设项目,依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立项。第二条 资源整合矿井,经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组批准后视同立项。第三条 新建、改扩建矿井地质报告,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资源整合矿井地质报告,建设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建设规模在30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第四条 基本建设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省局文件另有特别规定以省局文件为准)。第五条 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报相关部门。第六条 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规模在45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报省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省环保局批复。规